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简介
(二)主要职责
(三)机构设置
二、2017年决算情况
(一)2017年总收入支出情况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三)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三、专业名词解释
四、附表
(一)荆楚理工学院2017年决算公开表
(二)《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绩效自评表》
(三)《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自评表》
(四)《高校基本建设专项绩效自评表》
(五)《高校银行贷款还本付息专项绩效自评表》
(六)《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简介
荆楚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中心城区白龙山下,依山傍水,风景秀美,文化历史底蕴深厚,是一座山水园林式大学。学校占地面积2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000余万元,校园无线网络覆盖全校。学校设有16个教学学院(部),开设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15个,涵盖理、工、农、医、文、教、管、艺等8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3139人,其中本科生9702人。学校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11个,附属医院1家,教学医院2家。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17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385人,博士、硕士624人。享受国务院及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人,荆门市把关人才18人。
(二)主要职责
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传承与创新和社会服务,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战略和人才市场需求,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制定招生方案,调节校内不同专业招生比例,确定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设置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职能部门;确定校内部收入分配原则;招聘、管理和使用人才;学校财务和经费的使用管理。
(三)机构设置
学校设有16个教学院部、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等,具体如下:
教学院部:数理学院、通航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化工与药学院、师范学院、医学院、艺术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部)、公共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机关职能部门: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文明办)、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人事处、科技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工会(离退休人员服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直属单位:后勤管理与服务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期刊社、校医院、附属中心医院、档案馆。
二、2017年决算情况
(一)2017年总收入支出情况
2017年全年总收入22,060.67万元,较上年减少48.94%。其中:省级财政拨款20,375.24万元、科研事业收入119.55万元、其他收入1,565.87万元。
2017年全年总支出27,469.75万元,较上年减少19.58%。其中:基本支出22,645.53万元、项目支出4,824.22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1,263.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82.4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827.75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7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20,375.24万元,较上年减少18.52%。
2017年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0,927.18万元,较上年减少16.83%。其中:基本支出17,193.5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479.5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60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1.73万元)、项目支出3,733.67万元。
(三)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8.9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较上年下降42.08%,其中: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3个,人数18人,支出13万元,较上年减少62.12%;
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支出26.45万元,较上年减少44.37%;
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273次, 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290人,支出39.52万元,较上年减少27.46%。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4.01万元,比上年减少1,248.59万元,降低29.85%。主要原因是学校总收入减少,压缩了公用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104.41万元,印刷费58.15万元,咨询费8万元,水费70.85万元,电费101.86万元,邮电费95.4万元,物业管理费165.92万元,差旅费55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护)费250.58万元,租赁费2.23万元,会议费2.13万元,培训费59.39万元,公务接待费39.52万元,专用材料费169.17万元,劳务费82.29万元,工会经费48万元,福利费79.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1.9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1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89.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0.42万元。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实际采购2,0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2.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4.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27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接送学生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四个,资金3,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并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依据充分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分配方案合理可行;预算申报程序合规、申报材料完整;资金到位及时完整,预算执行基本到位。各具体项目大都制订了相应管理办法,业务管理较为到位。财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校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支出中包含其他资金)。
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1,985.82万元,执行数为1,636.58万元,完成预算8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指标基本完成;二是效益指标完成,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公正,充分保障了受助学生不因贫困原因辍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认定有待出台更加科学的量化标准,评审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兼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感受;二是资助形式单一,主要以现金资助为主,资助工作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标准,努力实现精准资助,加强人性化评审模式研究,注重学生人文关怀,保护学生隐私与公开相结合,开展多种评选方式,兼顾受助学生心理感受,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资助;二是扩展新的资助项目开发,使资助方式更加多样化,加强学生感恩、励志成才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1,974.2万元,执行数为1,866.32万元,完成预算95%,项目效果良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事前决策程序不够完善,缺乏立项前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程序;二是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不够成熟,目标中多有“提高”、“促进”、“提升”、“努力做到”等不好对比计量的用词,无法对比绩效完成的具体程度,可测性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大力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将绩效管理贯穿整个财政支出项目全过程,完善事前评估、决策流程,特别是项目立项和项目资金重大支出前的评估、决策流程,并妥善保存相应资料备查。既有利于同项目产出比较对照,也便于今后同类型决策的参考;二是合理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多采用定量指标,少采用定性指标,探索可以准确判定的、便于测量、不易产生争议的尺度标准和测衡办法。
高校基本建设专项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4,976万元,执行数为865.31万元,完成预算1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合同支付历史基建、维修欠款;二是推进2016、2017年基建项目实施进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各工程项目进度不一;二是前期工作未准备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密切联系项目实施单位,督促其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计和支付审批手续;二是密切联系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办理好屋顶钢架结构改造、通航实验楼、化工园科技实训基地等3项立项审批手续,争取项目早日开工。
高校银行贷款还本付息专项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1,460万元,执行数为1,441.54万元,完成预算99%。主要产出和效果:按期偿还贷款,维护金融信用。学校依据贷款合同,按时偿还到期本金及利息,未出现逾期现象,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的金融信用,未发现其他问题。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通过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维度,采用了8个子类指标,设计了81个具体指标,对荆楚理工学院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4.07分,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经费拨款(补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
3、其他收入:指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还包括高等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不属于科研事业收入的经费拨款。
4、基本支出:指高校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是指高校用于职工或学生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两部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高校为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安排的用于设施设备的维持性费用,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
5、项目支出:指高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设立的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包括改善办学条件、教学科研、重点建设等方面。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荆楚理工学院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x
附表2: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绩效自评表.xlsx
附表3: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自评表.xlsx
附表4:高校基本建设专项绩效自评表.xlsx
附表5:高校银行贷款还本付息专项绩效自评表.xlsx
附表6: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