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对202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计3天。清明节教学活动调整根据教务处安排执行(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1. 各单位(部门)综合科需于4月2日(星期四)下班前,将本部门清明节假期值班表分别报送至学校办公室(行政楼A301室)和保卫部(处)(文园5栋303室)。
2. 后勤管理与服务处根据本通知要求,合理安排食堂、水、电等服务保障工作。
3. 各单位(部门)要强化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节前校园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4.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值班人员需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若遇重大突发事件,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以保障节假日期间全校安全有序运行。
学校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