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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

为全面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结合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风华

员:邓严林田学军、田原程远志各二级院(部)院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认定对象及范围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三、认定条件

按照《荆楚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荆理工人〔2023〕17号)执行(附件1)。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荆楚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院(部)初审

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专业实践能力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三)职能部门审核

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报材料。

(四)学校认定

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认定,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11月30日前,各院(部)依照认定条件,对申报教师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并将审核后加盖公章的申报表(附件2)、认定汇总表(附件3)及申报教师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并送交人事处(行政楼A211办公室),复印件必须加盖所在院(部)的印章。联系人:张君琪,电话:2313890,电子档同时发送至xyrsc@jcut.edu.cn

六、相关要求

(一)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评促建”的重要内容,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积极动员,实现符合条件的教师“应报尽报”。

(二)各院(部)在审核“双师双能型”教师材料时,既要把关资质条件和业务条件,又要重点考查申请人的师德表现,严格执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三)个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秉承诚实守信、实事求事的原则,如填报造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提交的支撑材料应包含:

1.“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校评审的可不提供);

4.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5.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院(部)应结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自身条件和院(部)的发展需要,为教师拟定聘期工作任务,以发挥“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能力优势和带头作用。




人事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