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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11月17日(星期四)下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1月17日(星期四)下午2:40
二、会议地点
行政楼C201学术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在校校领导;
2.全校处级干部;
3.全体辅导员;
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有课教师除外)。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综合科通知相关人员参会,提前15分钟入场签到;
2.会议全程佩戴口罩;
3.保持会场安静,手机关机或设置为静音。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17日